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保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25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4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创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一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的考生须于2026年2月25日—27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1424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和专业,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报考运动专长类考生还需依据(鲁教学字[2019]5号)文件,具备(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6年2月6日前)。考生须持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原件及成绩证书原件,于2026年2月7日上午8:00-12:00到学校招生就业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月7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进行运动专项测试,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专长类招生考试。
参加单独招生(含运动专长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含运动专长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请关注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我校2026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660人(含运动专长生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25人(含运动专长生计划20人)。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的航海技术专业,因航海技术工作环境艰苦,女生慎报。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按照“考录分离”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考试时间安排在2026年3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3.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考生除参加上述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外还要参加运动专项测试。运动专项测试满分100分,该类考试满分为530分。
运动专项测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14:00-17:00,具体考试方式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
1.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测试为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网。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排球、武术)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外,还要参加运动专项测试。运动专项测试满分100分,该类满分为530分。
运动专项测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14:00-17:00,具体考试方式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三)免试
1.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后可办理录取手续。
2.报名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登录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sdpu.edu.cn/)下载《免试申请表》和《承诺书》,填写相关信息后(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发送邮件到我校邮箱sdlgzyxyzs@163.com(邮件统一命名:2026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材料+本人姓名),将书面材料于2026年2月13日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通过唯一指定顺丰快递寄送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创业处招生科进行资格审核。如出现快递寄送丢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位等情况,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申请免试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但需要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27日,并且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3.材料寄送
需要寄送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2026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原件,聘用合同证明(在职在岗人员)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王老师(收)
邮编:272067 电话:0537-3617789
4.注意事项
(1)免试申请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2)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3)免试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4)经省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免交考试报名费。
(5)以山东省教育厅最新政策为准,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内容 | 考试形式 | 考生类别 |
3月7日 | 文化素质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 | 笔试 | 中职毕业生、 社会人员 |
素质测试 | 笔试 | 高中应届毕业生 | |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
第十六条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我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均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相加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素质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六)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优先录取。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运动专项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和运动专项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生、免试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对考生思想品德及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一条成绩复核及申诉
(一)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命题考试组,复核电话:0537-3617788。
(二)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录取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7-3617789。
第八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邮编:272067
通信地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pu.edu.cn
考试咨询电话:0537-3617788 0537—3617789
监督电话:0537-361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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