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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来源: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66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62号)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8,在陕招生代码:810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82年,位于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全国统招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教职工560余人。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1人,航空职教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标兵等17人,开设涵盖航空装备、航空运输、自动化类等14个专业类38个高职专业。学院充分发挥中航工业产业优势,积极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了以航空、航天、船舶、兵器、核工业及铁路等2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就业基地,社会声誉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与好评。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汉中市。

校区:汉中市大河坎镇李家营(经济开发南区),邮编:72310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学院开展示范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就业、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就部、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信息中心、纪检部、计财部、安保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的领导组成。招就部主要负责分类招生专业计划编制上报、组织宣传动员考生院校申请、填报名表、打印准考证、以及完成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登分、成绩发布等工作;学工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宣传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系统技术支持与网络维护等工作;计财部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安保部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部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就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xhkxy.com/zs.asp

招生咨询电话: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238550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试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报名和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申请院校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申请我院的考生,须于20262990011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院校代号:8109)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应于2026310日前向我院提交退出现役证书、高中学历证明,接受我院组织的资格审查。我院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生,应于2026310日前向我院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院组织的资格审查。我院应将审核通过的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 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26315900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总分300分(各科满分100分)。试卷按考生毕业类别分为普高生和三校生2种类型。

毕业类别为普通高中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使用普高生试卷。毕业类别为中等师范毕业、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的考生使用三校生试卷。

考生毕业类别系高考报名时考生自行填报并确认,如发现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错误,可于2026214日前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修改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成绩将于20263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十二条 填报专业志愿、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已申请我院的考生必须于20263810:00158:00前登陆我院网站进入陕航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平台完成填报3个专业志愿、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sxhkxy.com.

职业技能考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分专业类组织,各专业类考试说明我院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注:我院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指普高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要甄别普高生职业性向,引导普高生合理选择专业,促进普高生按照自身兴趣特长健康成长。

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形式,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考试日期:2026321-23日(每日8:00-18:00,考生分批次参加,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规模超出承载量顺延考试时间)。

我院将38个招生专业分为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管理服务类等4个专业类来组织职业技能考试。各专业类和专业见学院官网公示。

考试地点:学院本部。

考试分值: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占150分、技术技能测试占150分,共计300分。

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闭卷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闭卷笔试)+技术技能测试(现场实操)”相结合的形式。

成绩发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将于46月在学院官网发布正式发布。

相关要求: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男生身高172cm 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第十四条 预录取:我院于2026471700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成绩库、预录取库。20264131700前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将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报到注册:我院首次预录取考生到校报到注册时间将在2026491700前完成;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20264171700前完成。考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正式录取备案:我院于20264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凡经正式备案的考生,我院将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享受免试入学资格,总赋分590分。所赋总分仅用于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成绩库,不参与录取成绩排名。

第十八条 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满分记,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按该生参加考试成绩赋分。

第十九条 我院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同时具有有效成绩的考生。

第二十条 根据考生类型、参考人数比例确定普高生、三校生录取人数。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库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普高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满分600分。

三校生其他中等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600分。

第二十一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进行录取;三校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与招生计划确定最低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专业按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中部分专业划定专业预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按学院统一预录取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成绩达到学院最低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专业预录取分数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至同专业类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对考生不予预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开设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所有专业学费均为6500元/学年·生,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生(带空调)。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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