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国标代码:4161013948
在陕招生代码:814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2005年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国
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22年商洛市技工学校整建制融入,进一步拓展了办学格局。学校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项目学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学校、省级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现有校本部和技工学校两个校区,占地500余亩。学校下设医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学院网址:www.slzyjs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
招生信息网: http://zsw.slzyjsxy.com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0112 ;0914-299838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对象
参加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条 考生申请定稿章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1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代表已同步完成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报名。
2.申请我校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3月16日10:00至3月17日17:00,登录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
4.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往届毕业,应于3月2日至3月8日前携带获奖证书向我校提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接受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我校将拟预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
(一)文化素质
1、普高生(含同等学力人员)、三校生均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省级统考。
2、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
以下 4 种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
以下 5 种毕业类别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
(三)考试成绩构成
总分为600分。其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来我校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一)文化素质
省级统考,2026年3月15日
(二)职业技能考试:
1.
2026年3月29日
根据实际报考规模,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
3.
( 1)对参加职业适应性
(2)对参加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分值计算
综合成绩=(文化素质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slzyjsxy.com/)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各专业分数线。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 人分数有异议,请在4月3日申请复核成绩。
第十五条 我校预录取名单于2026年4月7日17 :00 前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首次报送预录 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7:00;报送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时间为4月13 日 17:00。
第十六条 被我校预录取考生于2026年4月9日17:00
前,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校本部图书馆1楼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考生待我校向上级部门申请成功后,务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4月17日17:00 前到我校校本部图书馆1楼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于2026年4月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我校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报到注册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报到注册时,须签署已知晓该政策的知晓书,考生签署后知晓书我院留存。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只有同时具有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预录取。依据招生计划,以不低于实考人数 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至报考专业同一个专业类的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招生专业审批科类预录取。预录取阶段不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委为分类考试招生校内监督机构。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考场环境卫生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为做好考场考试工作,对考场进行以下设置及要求。
1.考场设置
考场均按国
2.考场消毒要求
每日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及周围进行全面消毒。
3.考生要求
考生家长及其他陪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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