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大赛获奖300余项,
一、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类: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我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名人员须为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铜仁市碧江区村(社区)在职干部,同时具有我省户口簿、初中毕业三年及以上的学历证明、乡(镇、街道办)政府提供的在职证明材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四)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023届及以往的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具有高中毕业证书);2024届及以后的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五)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六)免试生报名: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业的,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予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
(七)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正常完成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力证明)。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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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
第一次填报志愿: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8: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填报我校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待定。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填报我校志愿。
四、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6年4月1日(星期三)9: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的分类招生专栏(https://www.trpec.edu.cn/zsw/flzs/zsjz.htm),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次考试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详见准考证)

2.第二次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的分类招生专栏(https://www.trpec.edu.cn/zsw/flzs/zsjz.htm)、“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通知。
3.考试地点:
4.考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
(一)高中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艺术类、非
2.填报我校艺术类、
3.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
(二)中职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艺术类、非
2.填报我校艺术类、
3.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
(三)我校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大纲及
六、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1.文化素质评价: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按1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不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
1.文化综合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考试包含语文、数学、
2.职业技能
(三)专项类考生实行“职业技能适应性
七、录取原则
(一)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100)=文化素质成绩占比40%+职业技能适应性
2.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100)=文化素质成绩占比40%+职业技能
3.专项类考生的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职业技能适应性
4.按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我校
5.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如非身体原因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单位证明)等特殊情况,我校一律不予退档。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一)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奖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三)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6)5212456、5215456
学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
学校地址邮编: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554300)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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