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过低,请您升级浏览器
为了更好的使用优志愿产品,点击下载

谷歌浏览器

360极速浏览器

360安全浏览器

QQ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全国服务热线:400-181-5008
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开通VIP

收藏

分享

学院概况

| 来源: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173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空港新城,占地面积800亩,校园山水相依、环境优美。

学院现有设计系、传媒系、音乐系、人文系四大教学单位,开设摄影与摄像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5个专业。教学设施完善,拥有周宁摄影博物馆、当代艺术博物馆、南视觉国际艺术会展中心等专业场馆,以及数字化演播厅、音乐厅、专业摄影棚、高尔夫练习场等实践教学空间。学校秉承“精艺创新、追求卓越”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艺术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2.已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第一轮:2026年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第二轮: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

若我院在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未被第一轮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第二轮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我院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中,艺术类招生专业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校测”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普通类招生专业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校测”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折算:每门合格科目计10分,不合格科目计6分。折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江苏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三)校测相关安排

1.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及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

2.测试形式:面试。

3.面试总分: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学院将于3月21日组织第一轮面试考核。若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则将于4月18日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

5.面试地点: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六、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校测,未参加校测者将不予录取。

1.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及校测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 100 × 50% +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300 × 30% + 校测成绩 / 100 × 20%)× 100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相同,再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再相同,则按照校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所有能满足6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完成录取安排后,再统一进行处理。

2.普通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和校测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 100 × 60% + 校测成绩 / 100 × 40%)× 100

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相同,则按照校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校测成绩相同,则以合格性考试中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合格顺序排序录取。

对于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所有能满足6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完成录取安排后,再统一进行处理。

3.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考生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八、收费标准

1.校测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校测收费标准为60元/生。

2.学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招生专业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按照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标准为1200-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九、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校内奖励资助等,建立了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资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分为4700元、3700元、2700元三档发放,校内奖励资助包括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等项目。

十、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监督电话:025-57246677。

十一、附则

1.本章程由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编:211215

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

传真:57246655

网址:www.niva.cn

评论
说点什么吧
发布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

400-181-5008

优志愿将竭力为您提供帮助

(免长话费 )

教APP备31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