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江苏招生代码:1962
学校全称: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内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嵩山路1号
二、学校简介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文化历史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实施“特色发展,打造品牌”战略,推进综合改革,提升内涵建设,努力把学校建成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人才的选拔新途径,选拔具有特长和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3.考生须参加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简称校测)。
4.体检要求:
(1)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
(2)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报考我校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者,除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外,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无色盲、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②语言表达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③四肢健全、身体健康。
四、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
1.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2.收费依据为:
学费:《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住宿费:《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
3.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住宿费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和要求执行)。
4.学费标准:
(1)文科类:14800元/生/年。
(2)理工类:15800元/生/年。
(3)医学类:17800元/生/年。
5.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考生申请及录取时间
第一轮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14日(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登录网站→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4.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5.3月16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不合格)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学校。
6.4月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
2026年4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9:00至15: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
登录网站→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4.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5.4月27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校测安排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对象和时间
第一轮报考我校且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1.校测缴费时间:3月16日-17日(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2.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9日-20日(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3.考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4:00
4.成绩发布:3月26日。
第二轮报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
1.校测缴费时间:4月15日(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2.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7日(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3.考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4:00
4.成绩发布:4月23日。
(二)考试地点: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校测费用:60元/生。
(四)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五)考试内容
校测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重点包括:中学阶段知识储备、专业认知、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总分100分。
考试具体安排等,关注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jzp.edu.cn/zsgzc/)发布。
(六)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受理时间
第一轮:3月27日中午12点前,
第二轮:4月24日中午12点前。
2.受理方式
方式一:将个人书面申请(须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内容、手写签名、落款时间等)拍照发至邮箱,邮箱号为:00458@jzp.edu.cn
方式二:将个人书面申请(须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内容、手写签名、落款时间等)原件邮寄或送至我校。联系人:张老师,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嵩山路1号招生处主北104,联系电话:15190667021。
3.复核结果
由我校工作人员,与个人申请中留的电话联系,予以告知。
为保障学生个人权益,避免信息泄露,不受理电话问询。
七、政策性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考核分值的基础上进行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分别由高到低录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设合格线,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划定合格线,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普通类专业按照: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专业调剂的考生,放在最后处理,先安排能满足6个专业志愿)。
其中10门合格性考试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10分/门,不合格为5分/门;政策性加分上限累计20分、加满为止。
若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历史+物理、思想政治成绩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发布,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学生10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2700至4700元/学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最高20000元/学年生源地贷款。
【学校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若干单项先进等奖项。
【勤工助学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补助。
【资助基金】学校设立资助基金,对家庭困难及品学兼优学生予以资助,不会让一个贫困学生辍学。
十、监督机制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737009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说明
1.根据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录取。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在校生教学培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转专业政策:录取到我校的新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后,可根据学校转专业的具体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7370070、87370071、87370072
监督电话:0516-87370090
申诉渠道:0516-83432330
学校官网:www.jzp.edu.cn
招生网址:www.jzp.edu.cn/zsgzc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嵩山路1号
十三、其他
1.本招生简章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招生简章以江苏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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