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医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学生申报,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经院系审核,报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汇总。现将2026年4月毕业生实习单位及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实习分配有异议,请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反映,电话:07948230086,邮箱:18970410086@126.com.
- 附件【2026年4月三系实习汇总表(定稿4.13).pdf】已下载0次
根据《抚州医药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通过学生申报,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经院系审核,报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汇总。现将2026年4月毕业生实习单位及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实习分配有异议,请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工作处反映,电话:07948230086,邮箱:18970410086@126.com.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