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家长: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6〕38号)要求,规范我校2026年招生宣传行为,严格执行“十严禁”“三十个不得”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特此发布招生工作声明,请知悉并监督。
一、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国家、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录取各环节,各项招生工作进程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工作进程同步。
二、我校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确保宣传内容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宣传,核心招生信息以学校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无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组织、不参加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
四、我校不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名义招收其他教育形式学员;不以“预科班”“跟读”等名义提前招揽生源;不以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不以入学通知书、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考生。
五、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为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
六、参与招生宣传的工作人员,不得单方面私下联系考生及家长、开展生源考察等活动;不收取礼金礼品、不接受宴请,不利用招生宣传谋取不正当利益。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监督电话:0771-5650229。(工作日上午8:40-12:00、下午14:30-17:10)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