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做好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标识码:4114012890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弓志刚(院长)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联系方式:学院网址:www.sxcmvc.com
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0351-2158339
电子邮箱:sxcmjwc2022@126.com
邮政编码:030031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部署单独招生的总体工作,审定单独招生计划、单独招生章程、工作方案、考试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单独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招生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核组、考务组、录检组、保障组和监督组,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计划分配原则
学院以服务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院办学条件、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山西省教育厅核准下达后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
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历史类 | 物理类 | 合计 |
会计系 | 财富管理 | 530205 | 3年 | 25 | 25 | 50 |
经济贸易系 | 市场营销 | 530605 | 3年 | 25 | 25 | 50 |
文化旅游系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3年 | 35 | 15 | 50 |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 540111 | 3年 | 15 | 35 | 50 | |
合计 | 100 | 100 | 200 | |||
注:专业计划如有调整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
第九条报考条件
(一)已履行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以及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一条 报考信息确认
考生报考信息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2026年4月10日9:00-15:00期间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我院将于3月下旬在“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xcmvc.com)—招生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SXCM1978)—招生报到”栏目下公布考生报考信息确认的相关事项和要求。
第十二条报考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一)《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原件(考生可在3月下旬登录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将山西省招生考试网下载的高考数码相片贴于报考登记表上,正确填写表内相关内容,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手签姓名)。
(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可提交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五)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考生登录”—“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打印考生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六)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还需提供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符合第十六条免试规定的考生需同时提交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章 考核评价及免试政策
第十三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地点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二)考试时间
1. 4月11日上午8:3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所有考生均参加),时长1.5小时。
2. 4月11日上午10:30-11:30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时长1小时;实践经历人员面试,每人15分钟。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满分300分。面向不同类型的考生具体科目、内容、方式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参照考生现场确认提交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各科成绩占比为语文40%、数学30%、英语30%,成绩为A折算为90分、B折算为80分、C折算为70分、D折算为60分,未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测试内容一致)。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职业适应能力以及知识掌握程度等,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综合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文化素质测试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命题依据为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其中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技术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主要从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方面综合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
(三)实践经历人员
综合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
考试组织详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单独招生具体考核内容、考场安排、相关流程等信息,届时将提前通过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准考证于现场确认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免试政策
(一)近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免试职业技能(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退役士兵在服兵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免试文化素质,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 由学院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规则排序:文化素质(或面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第二十一条 考生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将不能被单独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财富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专业:4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有乙类三级600元/学年、甲类四级600元/学年、甲类三级800元/学年三个标准。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院设有“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等资助程序,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同时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无忧入学,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后对缴费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十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及时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sxcmvc.com)发布、公示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 单独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学院纪委、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
第三十一条 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51-7975935
监督邮箱:cmjjjc@163.com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如国家或山西省招生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学院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