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288号
我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形成了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全面负责我校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各项工作。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我校成立由机关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6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序号 | 招生专业 | 培养单位 | 备注 |
1 | 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 培养模式:与 办学地点: | |
2 | 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 培养模式:与 办学地点: | |
3 | 现代康旅产业学院 | ||
4 | 文学院 | ||
5 | 艺术学院 | 培养模式:与 办学地点: |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与高职(专科)对应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七条 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职业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四)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二)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规定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
(三)高职(专科)院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在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
2.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不在我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在报名时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已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反国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职〔2026〕1号)中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 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考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9:00—11:00,考试地点:
第十一条 文化课成绩上线的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证明)、准考证(免试文化课考生无需提供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30—14:30,地点: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贵州省2026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三条 普通计划考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50分,考试参考书目信息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开考科目 | 参考书目 |
1 | 管理学 | 《管理学》(第二版),陈传明主编,2025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63588-1) | |
2 | 管理学 | 《管理学》(第二版),陈传明主编,2025年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63588-1) | |
3 | 《 | ||
4 | 1.《 2.《 | ||
5 | 设计概论 | 1.《设计学概论》(全新版),尹定邦,邵宏主编,2016年出版,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ISBN:978-7-5357-9025-5) 2.《中外设计史》,耿明松编著,2022年出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ISBN:978-7-5184-1639-4) |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形式为笔试,满分15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本潜能。
第十四条 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课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其专业课分数线应达到报考我校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的80%。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普通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符合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条件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应征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非立功授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后单独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按我校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 学籍与证书管理
第二十条 通过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联系人:杨璐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电话:0851-88675692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288号
学校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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