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湖北省招生代码:C5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36032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6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3个,总计划2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60 | 中职毕业生 | |
2 | 100 | 中职毕业生 | |
3 | 100 | 中职毕业生 |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4月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武汉新城校区: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8号)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专业名称 | 文化素质 考试 | 职业技能 |
语文、 | 专业技能 (或职业倾向 面试 | |
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经学校认定,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条 根据国
第十八条 4月15日左右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是通过此次高职单招拟录取且公示的考生,无须参加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或技能高考。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5000元/生/年 | |
5000元/生/年 | |
6500元/生/年 |
注: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按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指南》中的要求进行线上缴费。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他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它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824422/ 87938468
咨询QQ群:518780864(一群)、228720842(二群)
学校网址:https://www.hbyz.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j.hbyz.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2026年3月27日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