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选科要求 |
物理、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区、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3)招生专业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考生仅可填报1个专业,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认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在6月12日至6月20日之间完成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或未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考核资格。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且确认考试的考生,学校根据入围成绩,按照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分别择优确定各省各专业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入围成绩相同都予以入围)。
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入围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2。
对于数学或物理单科满分且入围成绩位列该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5-6倍之间的考生,可破格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6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7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育
(2)考核时间:
体育
能力考核:7月2日
(3)考核地点: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通知。
3.考核办法
(1)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为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育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育
备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能力考核成绩、数学成绩、物理成绩、高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育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特色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属学科领域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强基计划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全校优势资源和平台,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基础、提升国际视野,支持学生结合兴趣选择相关课程、参与
(一)
该专业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秉持“夯实基础、强化智算、注重融合”的培养理念,以“模型-算法-系统”为主线,构建
(二)
该专业由
秉持“厚基础、强工程、重设计”的培养理念,构建“材料-器件-电路-芯片”全链条的集成电路特色知识体系与能力矩阵。依托学校集成电路领域高能级国家平台,通过“核心课程-综合实验-项目研究”全过程培养,强化集成电路设计、工艺制造、封装
(三)
该专业由
秉持“根植物理、聚焦需求、引领工程”的培养理念,筑牢物理、数学、电子信息基础,构建以“物理基础+专业能力”为特色的知识体系与能力矩阵。依托学校物理与电子信息领域国家级平台,通过“课程学习-综合实验-工程实践”全过程培养,强化物理与电子信息领域理工融合的跨学科创新能力。
六、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
(六)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并接受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咨询电话:028-61831137(本科招生办公室)
028-61831482(
028-61837868(
028-61831728(
电子邮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九、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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