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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 直升高职招生简章

| 来源: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1303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

直升高职招生简章

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喀什分中心)

全国丝路文旅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喀什经济开发区产教联合体常务理事长单位

一、学校介绍

【学校简介】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主办。拥有花城大道、解放南路两个校区,总占地1800余亩,建筑面积超40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人数1.6万人,其中高职生1.2万余人,中职生4300余人,开设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足球运动与管理等36个高职专业。学校致力于建成“立足喀什、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综合类职业院校,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96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30余人。师资队伍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140余人;拥有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260余人,地区梯级教师30余人,校级梯级教师40余人。学院获批自治区级“名师工作室”5个,拥有自治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5人、新疆工匠3人,喀什工匠5人,地区教学名师3人,喀什地区“丝路明珠英才”培养计划“三农”骨干人才1人。

【教育教学】学校紧扣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深度对接喀什地区十大产业,以产定教优化专业布局,构建起覆盖现代农业、工业制造、现代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完整专业体系。坚持集群推进,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改造升级现有专业,聚焦低空经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城市更新等新兴产业布局,巩固传统优势产业人才培养特色,彰显“立足区域、服务产业”办学定位。在山东28所对口援疆学校的帮扶下,依托山东援疆资金与师资优势,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新推行鲁喀职教协作托管育人模式,联合山东3所优质职院共建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紧跟职教改革要求推进教材建设,我校教材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面推动专业、课程、教材、师资与实习实训联动改革,为区域产业发展培育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实训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亿元,生均设备值2.4万元/人。学校以产教融合为核心打造高水平实训教学体系,依托喀什经济开发区产教联合体,联合京东集团、新疆东纯兴纺织龙头企业共建商贸流通、纺织服装等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标行业产教融合标准,搭建数智化产教融合共享平台,打造大数据分析、食品虚拟仿真、云计算应用与运维、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管理、足球运动、低空飞行器应用技术、纺织产教融合创新等前沿技术应用中心,实现企业真实生产场景与校园教学无缝对接,以科技赋能实训、校企协同育人,为学生搭建全链条技能培养与就业创业的高端实践桥梁。

【校企合作】学校现有校企合作企业161家,深度对接新疆“五大战略定位”与喀什“十大产业”集群,构建“校企协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生态,80%专业对接区域重点产业。与京东集团共建“京东物流产业学院”;与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疆外院校共享国家级教学资源,将真实企业项目引入课堂;在纺织服装、建筑工程、酒店管理等专业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模式,企业参与人培制定与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学中做、做中学”的实战平台,为区域经济发展输送了大批用得上、留得住、发展好的人才。

【就业与创业】学校建有1000m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站,通过AI技术赋能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2025年学校举办各类大中型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13场,为毕业生提供320余家企业就业,提供岗位5200余个,充分保障岗位供给数量与质量,2025届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毕业生留疆率达到88%以上,分布在南北疆地州县市、农牧团场就业或自主创业,为新疆特别是南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目前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25个。

【就业与升学】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及计算机、普通话等各类等级证书;学生毕业后可通过学校推荐工作岗位、校园招聘会双向选择等方式就业。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喀什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新疆理工学院等新疆本科院校,被录取后可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对口专业学习。我校针对有升学意向的学生开展专升本辅导,2025年毕业生2168人,其中升学228人,升学率为11%。

【学生活动】学校共建立舞龙舞狮、国画社、逸步风华社、追光摄影社、茶艺社、喀职CD爵士舞社、中华经典朗诵社等各类社团123个,其中学术科技类39个,创新创业类7个,文化体育类61个,志愿公益类3个,思想政治类7个,自律互助类5个。社团注册会员共5736人。院团委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校生注册志愿者比例高达98%,开展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1562次,服务4万人次,服务总时数达85000小时。

【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二)“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四)2025年对城乡低保家庭、身体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59.7万元(1000元/人)。

(五)设有贷款奖补资金、筑梦奖学金、募捐资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助政策。学校积极配合办理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直升专招生的总计划为440人,其中普通类145人,单列类295人。直升专招生专业及其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

计划数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410105

园艺技术

3

3300

17

4

13

410301

动物医学

3

3300

16

4

12

410303

畜牧兽医

3

3300

16

4

12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3300

10

4

6

440501

工程造价

3

3300

9

3

6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3300

8

3

5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

3300

12

4

8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300

13

4

9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300

13

4

9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3300

19

6

1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3300

11

4

7

480401

现代纺织技术

3

3300

16

4

12

4804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3300

17

5

12

4804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3300

10

4

6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3300

11

4

7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300

12

4

8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300

13

5

8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3300

8

4

4

520201

护理

3

3900

22

9

13

520301

药学

3

3900

8

4

4

520410

中药学

3

3900

8

4

4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3900

8

4

4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3900

8

4

4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3900

12

3

9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3000

12

6

6

530701

电子商务

3

3000

17

7

1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3000

14

5

9

530805

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

3

3000

14

5

9

540101

旅游管理

3

2900

18

6

12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000

19

6

13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3

5500

8

2

6

550121

包装艺术设计

3

5500

13

2

11

550206

歌舞表演

3

5500

20

2

18

570102k

学前教育

3

2900

8

2

6

总计

440

145

295

学费收费标准:5500元/年(艺术类)、3900元/年(医学类)、3300元/年(理工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史类)。如有调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考生号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非3+2转段)。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可报考护理专业;

中职药剂可报考药学专业;

中职医学检验技术可报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中职医学影像技术可报考医学影像技术;

中职中医可报考中药学专业;

中职幼儿保育、学前教育可报考学前教育、婴幼托育与管理专业;

报考包装艺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美术与设计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报考歌舞表演专业必须参加省级舞蹈类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报考其他高职专业不限;

四、报名与考务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纸质版材料于4月12日16:00前报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校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二)报送材料包括:

1.《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公示文件;

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并有学院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推荐考生汇总表、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4月6日18点前提交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9511710@qq.com;审核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校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公示在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www.kszy.edu.cn/zsjy)。

(四)公示符合报考考生名单:4月13日在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kszy.edu.cn)公示符合参加本次直升专考生名单。

(五)考务工作:

考务安排:2026年4月13日-15日安排考场、监考人员

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16日下载考生准考证

模拟面试:2026年4月17日考生开展模拟面试

五、命题与考核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一)考核方式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结业成绩平均分成绩,总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采用网络面试方式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400分。

(二)网络面试

1.面试方式:网络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

2.面试群号:通过考前和各报考学校对接,要求考生加入指定腾讯会议候考室。

(三)面试时间

4月19日10点-19点(具体时间查看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报名系统),面试方式:腾讯会议在线面试。

六、录取办法

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参照考生考核总成绩(总分为4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划定,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凡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或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或舞蹈类考试统考(或联考),取得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或舞蹈类统考(或联考)考试专科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6〕24号)要求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拟录取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

6.公示拟录取名单:2026年4月22日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7.已被我校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以上免试情况,由我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网站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四)录取地点

于4月20日-4月21日在综合楼四楼412室(高考录取室)开展录取工作。

(五)直升专招生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3月24日-4月7日

招生宣传

4月6日16时前

按照《2026年报考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材料清单》要求发送盖章、签字版纸质材料

4月12日16时前

审核直升专纸质版报名材料

4月13日

公示参加直升专考试名单

4月13日-15日

做考务安排

4月16日

下载考生准考证

4月17日

考生开展模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

4月19日10时-4月19日19时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

4月29日前

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4月20日-4月21日

拟录取考生

4月22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28日

办理录取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七、学籍管理

“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八、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和地点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在两个月内完成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继续留校完成学业;复查不合格者,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九、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及直升专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由学校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

(一)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88021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

联 系 人:李老师(0998-2688191 2688192)

电子邮箱:2200964402@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998-2688021

附件1: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附件2: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附件3: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成绩汇总表

附件1

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1寸

免冠

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考生号

就读学校

学习专业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

申请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就读学校推荐意见

是否推荐免试(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录取学校录取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XX学校毕业生成绩单

姓名: 专业: 班级:

学期

课程

成绩

学期

课程

成绩

第一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二学期

第 五 学期

第三学期

第 六 学期

成绩

总分

教务科意见:

平均分

(盖章)

专业排名

年 月 日

附件3

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

推荐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考生类别

计划类别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就读学校

学习专业

通迅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是否推荐免试

平均成绩

专业排名

专业总人数

备注:考生类别:地方城市应届、地方农村应届、兵团城市应届、兵团农村应届;计划类别:普通类、单列类(按三校生报考或普通高考报名时的计划类别为准)

主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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