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一、报名与考试
(一)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bmbk/zsjz/content/post_4845239.html)。
(二)报考我校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6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拟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联招办公布为准),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类别 | 科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艺术类 | 文史类 | 4年 | 1人 | |
理工类 | 1人 | |||
文史类 | 1人 | |||
普通类 | 文史类 | 1人 | ||
理工类 | 1人 |
三、录取原则
(一)艺体类专业:我校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术科考核,确定考核合格名单。未进入考核合格名单的考生,不得填报我校艺术类和
(二)普通类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全国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二)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凤凰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草厂村486号;延庆校区在建,预计2028年9月投入使用。
办学地点:2026级
(三)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
(七)本简章由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邮政编码:100191
咨询电话:86-10-82099026、86-10-82090776
监督电话:86-10-82099015
咨询邮箱:zs@cupes.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cupe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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