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名称: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船山区科教园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1.招生计划总数:50人。
2.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标准:
招生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5760元/年 | |
6240元/年 | |
12000元/年 | |
9600元/年 |
备注:专业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住宿费约700至1200元/年。
我校在港招收学生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zs.sicnu.edu.cn)。
三、录取原则
除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a”。另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考核。
请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个人作品(作品要求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dzs@sicnu.edu.cn。我校将于7月初在
四、转专业政策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出台了《
温馨提示: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
五、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请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学校将于7月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六、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就业处将会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电 话:028—84768899
传 真:028—84763388
电 邮:sdzs@sicn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
院校网址:https://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sicnu.edu.cn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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