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32014773(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常武中路28号,邮政编码:213164
第四条 学校介绍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常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28号,紧邻常州大学城。自1956年建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内涵不断丰富,确立了“做精做优师范教育专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专业、积极拓展新工科专业”的发展战略,形成了“注重师德养成,强化职业技能,发展艺术素养,园校协同育人”的办学思路和“弘扬师范传统,实施品牌德育,持续提高质量,深耕艺术教育”的办学特色。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地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经审核后,确定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办法,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3.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方向、器乐类、声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要求请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并附相应证明,向录取的教学单位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毕业时颁发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文件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
第十七条 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保证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减、免”等并用的助学措施。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各项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政策。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常武中路28号
邮政编码:213164。
联系人:王老师、卞老师、肖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03003 86303660
学校网址:https://cyz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度秋季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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