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 权益,根据《江苏省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的录取办法:
一、中职职教高考成绩高于专科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
我校根据考生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位次,如有同分情况,按照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再次排序确定 位次,如还有同分情况,依次按照中职职教高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进行排序确定位次。
二、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未达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含未参加职教高考的学生)
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排序:总分=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百分制)*80%+中职学考折算成绩(百分制)*10%+奖励加分(百分制)*10%。
如有同分,依次按照中职学考折算总分、中职职教高考成绩再次排序确定位次,如有同分情况,依次按照中职职教高考英语、数学、 语文成绩进行排序确定位次,如还有同分的情况,依次按照中职学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进行排序确定位次,仍有同分的情况下,由学院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录取位次。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合格一门折算50分,不合格折算35分。
参加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人社、体育等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体育比赛等获奖的考生,可加100分进行排序,奖励加分上限100分。考生需将相关申请材料于中职职教高考第二批次填报志愿前上报我校招生处审核。
学校成立中职职教高考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小组,进行成绩折算、加分审核工作,录取位次的确定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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