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标识码:416501362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法类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自2021年转设以来,学校加入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校联盟,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1984年创办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96年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学校,2003年升格为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2002年成立的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整合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新疆政法学院。40余年来,学校着力培养法治专业人才、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承担兵团政法干警培训任务,陆续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法治戍边人才。
【办学条件】主校区面积1500亩,建筑融合汉唐风韵,兼具西北雄浑之姿,从空中俯瞰沿南北中轴线对称布局,具有典型的中华文化特征。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建有集藏书、阅览、展览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设阅览座位2624席、研讨间18个,馆藏纸质图书100.58万册、电子图书76.8万册,纸质期刊800种,可使用知网、万方、Web of Science、威科国际大百科、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北大法宝等31个中外文数据库,法律类资源特色突出。设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和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建成司法鉴定中心、沉浸式多功能思政教学中心、多功能模拟法庭等26个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内现代化生活服务设施设备一应俱全,高标准保障培养时代新人。
【机构设置】学校有党政机构18个,群团组织2个,教辅机构4个。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单位和继续教育学院。
【学科专业】学校以法学为特色,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现有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3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安全学为全国首设本科专业。法学学科是兵团重点培育学科。2025年,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国家安全学、工商管理、知识产权6个专业获批兵团级一流本科专业。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730人,其中专任教师478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9人,占比达37.4%。截至目前学校荣获省级各类人才称号共15人,其中自治区领军人才4人,天池英才“特聘教授”5人、“创新领军人才”1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人,“青年博士”2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2人。获批“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2个。
【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在籍学生13169人。近年来,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奖项7项、省部级奖项73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195项、省部级奖项270项,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23项。学校设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课程入选兵团一流本科课程。教师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41项。学校多次承办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高峰论坛等全国性大型学术会议。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08个,涉及司法、公安、信息技术等领域。自转设以来共培养毕业生近7000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
【对口支援】2024年8月,学校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5所内地著名高校“组团式”对口支援建设。近年来,学校选派99名优秀本科生赴对口支援高校和战略合作院校交流学习,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社会服务】学校积极服务政法领域、地州(师市)区域建设,与喀什地委、和田地委、兵团公安局、兵团检察院、兵团司法局、兵团监狱管理局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新征程上,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秉持“明德尚法、兴疆固边”校训,建设“政治立场鲜明、学术风气高昂、师生精神充盈、校园稳定持久”的兵团大学,努力在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中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生计划
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最终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发的计划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030101K | 法学 | 法学学士学位 |
2 | 030103T | 监狱学 | 法学学士学位 |
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学士学位 |
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5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6 | 040106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学士学位 |
7 | 050201 | 英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三、培养方式
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6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6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1.文科类专业4000元/每生·每学年:文学(不含外语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
2.理工类专业4500元/每生·每学年:理学、工学;
3.外语类专业4900元/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1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8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
如果国家调整年度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政法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
学校网站:http://www.xjzfu.edu.cn
联系电话:0998—5886222 0998-5886223
传真:0998-5886225
监督电话:0998-5886020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998-5886070
电子信箱:zsb@xj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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