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扬中市金山路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3年
一、学校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代码:1991,其他各省代码查询当地招考信息)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设有4个二级学院29个专业。学校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所学能快速适应市场需求,毕业前带薪实习,毕业后被聘为企业技术骨干或进入管理岗位,毕业生因勤奋务实、业务过硬、表现突出,而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江苏省优秀考点”、“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符合所在省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江苏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1)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

(2)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

(3)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

(4)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

(5)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

(6)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

2. 其他省份招生专业及计划
查询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四、高考志愿填报
1. 考生根据所在省份2026年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填报志愿。
2. 江苏省2026年高考第二阶段(专科)志愿填报时间

五、录取规则
1. 根据各省2026年普通高校录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根据分数择优录取。
2. 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对综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最低省控线可填报我校各专业。
3.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统招录取批次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统招录取要求,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分也相同,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录取。
4.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 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可以录取。
6. 各省录取规则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底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六、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学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生3700元/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不超过20000元/学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不同类别每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年。
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6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四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学校助学金:生均每学年1000元。
勤工俭学:校内设置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每月津贴不低于300元。
考生投诉电话:0511-88361198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普通班:文科类、体育类专业14800元/年生;理工科类、艺术类专业16800元/年生,收费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发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班: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缴费困难,学校各专业设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专班。该班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体育类13800元/年生,理工科类、艺术类15800元/年生,同时前两年每年学费可缓缴3000元(实际每学年文科类、体育类专业预缴10800元,理工科类、艺术类专业预缴12800元),在学生到企业实践获得薪酬后再补缴。学生可自愿选择进入该班就读。
2.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规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江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3.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文件执行。
八、升学与学历提升
专转本: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经学校推荐,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院校“专转本”计划填报志愿,录取后进入本科院校就读两年,合格者取得全日制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
专接本:学生在专科二年级下学期可申请参加我校对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接本”学习,由我校在本科院校的指导下组织助学辅导,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享受江苏省对专科在校生自学考试的优惠政策,成绩合格者发放本科院校和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盖章的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
九、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毕业生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负责推荐学生就业。并通过以下措施着力为广大毕业生搭建良好的就业平台。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就业专员加强与上海、苏州、南京、无锡、常州、镇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用人单位的联系,通过供需洽谈大力推介学生就业;二是与部分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通过校企合作、冠名办班、实施“订单式”培养等,落实学生定向就业;三是每年举办“校园招聘会”,邀请用人单位,在校内搭建供需面对面的平台,保障学生就业;四是不定期向学生推送用人单位和岗位需求信息,供学生选择就业;五是鼓励学生参加部分行业和工种的资格证书考试,通过社会招考实现理想的就业。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升学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学生走上就业岗位后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十一、其他:
1. 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除艺、体类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可互调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 贫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参加勤工助学、工学结合等筹措学费。学校也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每年给予一定量的助学金。
3. 学校为学生统一代办江苏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 新生户口按自愿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各地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中市金山路1号
邮编:212200
电话:0511-88020126
微信公众平台:镇江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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