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招生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制定本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流程。我校港澳台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自主报名、报考资格审核、面试对象确定、综合素质面试、择优录取的工作流程。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认考生报考资格,根据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确定进入综合素质面试对象,最后根据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面试考核评定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择优录取环节。
三、择优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2026年全国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额满即止。第一志愿如未录满,第二志愿按全国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志愿如未录满,第三志愿按全国联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全国联招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单科高分者优先录取。
四、招生调剂与补录规定。本次港澳台招生录取工作不进行专业调剂、不开展后续补录工作。所有录取工作一次性完成,不再另行征集志愿及补录。
五、录取结果公示与上报。学院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审核。
六、资格复核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