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在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网络平台开设运营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创建的账号(如“沈职表白墙”“沈职万能墙”“沈职××学长/学姐”等)及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6级新生群”、“沈职2026级新生交流群””等名义建立的社交群组,该类账号未获学校官方授权,由个人私自运营,擅自使用我校校名、校徽等标识,通过诱导新生加入非官方社交群,违规进行商业引流、广告营销、发布不实信息,开展虚假招生宣传、诱导学生填报个人信息甚至骗取钱财,损害学校声誉,误导在校师生、高考考生及家长、社会群众,对我校办学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全体师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肃清网络乱象,我校郑重发布声明提醒如下:
一、关于非官方账号、非官方社交群组的说明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建立迎新账号、“新生群”等,非官方平台发布的涉校信息未经学校审核,一律不具备官方效力。所有非官方账号、群组发布的招生信息、推销内容等均与学校无关。请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仔细甄别相关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
二、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
我校招生政策、入学须知等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vtcsy.edu.cn/)、学校招生网(http://zs.vtcsy.com:9994/szzs/)、官方微信服务号(沈职微校园)发布。当下是招生信息查询的高峰期,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以官方发布为准,提高信息鉴别能力,谨防误导。
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88251995、88252353。
官方QQ咨询群:718397727、718346814
三、警惕诈骗信息
学校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也不会以教师、学长、学姐等名义向学生推销任何生活学习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卡、流量卡、纪念品、床上用品等)。相关事宜请以录取通知书内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入学指南》为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谨防财物损失。
四、法律追责声明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我校书面许可,严禁使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全称或简称,以及校徽、校园景观等标识开设账号、组建群聊、开展招生宣讲、志愿填报指导、实习安排、证书代办、校企合作收费、商品售卖等经营性活动。任何冒用我校名义从事上述经营行为的,均属违法侵权,其宣传内容、服务承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标识的行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校将持续监测校园网络相关侵权信息,对任何冒用校名、盗用学校标识、虚假宣传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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