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艺术类专业高考填报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经商我省同意,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可将省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的考生列入校考合格范围(计划编制时须注明相应省统考合格模块要求)。
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
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专业)。
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如无招生院校,则取消该录取批次)。
志愿设置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一批、第五批不设征集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或院校追加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综合分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除文化课、专业课统考合格外,还须达到该模块本科综合分控制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省统考模块八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一、二、五、七设置A段和B段。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招生。B段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如无院校申请A段招生,则该模块不分A、B段。
已设置A段、B段的模块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两段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A段和B段均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A、B两段同期公布征集志愿计划。
专业课校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的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2)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向院校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该批次依据综合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