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档案投档进入高校后,高校又是如何进行专业录取的?下面小编带你来看一看院校分配专业原则。
一般院校分配原则分为3种,分数优先,专业优先,专业级差三种。分数优先及专业优先都比较容易理解,专业级差是比较难理解的一种,下面小编就详细为您讲解一下专业级差。
1、什么叫专业级差
高考志愿填报专业级差法是在高考录取时,由学校对已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录取的一种方法。学校在对进档考生进行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时,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值来确定每个考生进行不同位次专业志愿录取时采用的排序分数。专业级差法是目前高校采用最多的一种“进档考生专业排序规则”。
通俗来讲,投档只是录取的前提,投档之后还需要进行专业录取,只有被具体专业录取,才是真正录取,否则就会被退档。在进行专业录取时,采用专业级差法的学校对第一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的进档考生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时将投档分减去规定的分值后再与填报该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进行排序比较,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序录取。因此填报志愿时,同一志愿学校内越靠后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就会越多,相应录取难度也会更大。
2、专业级差实际说明
如:某大学规定专业级差分为“2,1,1,1,1”,某进档考生投档分360,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后续排序时,第二专业志愿减2分(358),第三专业志愿减1分 (357),第四专业志愿减1分(356),第五专业志愿减1分(355),第六专业志愿减1分(354)。
各学校采用的专业级差分规则并不完全一样,考生在填报时可以通过咨询会、电话、网站、简章等形式了解目标学校的等级级差分具体情况。
有关高考志愿填报专业级差法问题解析:
假设:某校进档考生A、B、C、D,投档成绩分别是323、319、317、315分,有3个专业:
考生志愿填报详情如下:
考生 |
总分 |
专业一 |
专业二 |
专业三 |
A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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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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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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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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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317 |
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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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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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专业级差法”规则,将会出现以下录取情况:
1、按照总分排序,A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一可录取,录取
2、B考生第二,检索B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
3、按照总分排序,C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一可录取,录取金融专业;
4、B考生第二,检索B考生专业志愿,金融专业已录满,不能被录取,减去级差3分,重新排序;
考生 |
总分 |
专业一 |
专业二 |
D |
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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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13(3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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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总分排序,D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一可录取,录取
此时,四个考生中A、C、D都已顺利录取志愿填报的专业,B考生因为第一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后续专业志愿因为减去级差分后与填报同一志愿的其他考生排序落后,也未能顺利录取。按照高考录取原则,B考生如果填写了“服从专业调剂”,可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招满专业,或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录取;若B考生未填写 “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最终录取结果:
考生 |
总分 |
录取结果 |
A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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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19 |
调剂专业或退档 |
C |
317 |
金融 |
D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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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B考生的成绩虽然比C、D考生好,但由于学校实行专业级差的录取方法,B考生在录取第2专业志愿-金融和第3专业志愿-
提示:
1、填报专业要根据学校实行的录取方式和具体的分值规定,合理拉开专业志愿间的梯度;
2、如果高考成绩只比志愿学校预估投档分略高,不能简单按照历年专业录取分从高到低排列专业志愿,把更有把握的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更为合理;
3、如果该志愿学校做为保底志愿,建议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落入下一批次。
部分2016年设有专业级差的院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设置1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等效基准分为考生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分),优先录取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一般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级差为0分。根据投档成绩减去级差分数形成的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依次安排专业。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一般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或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在考生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间设定志愿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情况下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最高不超过2分,以后逐级分差不超过上一级。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或降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
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级差一般为3、1、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
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分数级差,第一与第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2分,第二与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所有已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均为1分。
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时,投档成绩减去1分级差生成当前等效基准分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当前等效基准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等效基准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至第四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一般为1111,在具体录取中,我校会根据不同省市考生分数的密集度对级差进行微调。所有投档考生按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提前批次招收的部分外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就是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以专业级差分为1分、1分、1分、0分、0分和最终确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我校专业录取规则:先将考生投档成绩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调整,再将调整后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0、0、0、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所有进档考生分科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专业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艺术类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执行。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至其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实施分数优先、专业级差的录取规则。按照进档考生的分数择优录取考生,按照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分数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投档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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