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五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外语、航海、免费师范类本科专业,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的本科专业,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第一批本科(含
(3)第二批本科。
(4)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2.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次(不含
本科艺术类A段、C段,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艺术类均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3.调配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4.达到第一、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达到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5〕9号,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民族班和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上,经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1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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