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今年全国招生计划总数为653万人,其中本科招生328万人。教育部要求,招生计划安排要继续促进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确保省际高考录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
随同该通知一起公布的《2017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显示,今年高招全国招生计划总规模为6536340人,其中本科招生3282190人,高职招生3254150人。北京市的高招计划为72120人,其中本科招生42120人,高职招生30000人。
教育部要求,今年招生计划的安排要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降低,确保省际高考录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人数进一步增加,确保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本科招生总规模和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总量不降低,确保实现国家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宏观管理目标。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2017年,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16.7万人、专科12万人,主要由公办高校承担。适度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个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安排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通知还要求统筹做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十三五”期间,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建设高校,要统筹做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不得减少本科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报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未经教育部和军队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加强对普通高校举办预科班的管理,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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