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的总体部署,
一、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高中优秀理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
2.高中阶段在科创类竞赛决赛中获奖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等奖,获奖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
3.高中阶段在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简称“Intel ISEF”)中获奖者;
4.高中阶段完整参加过“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英才计划”)并获得结业证书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或物理等学科领域确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并能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者。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选报我校所有的理科专业,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进入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登录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不需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
2.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
(2)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复赛及以上获奖证书、科创类竞赛决赛获奖证书、“Intel ISEF”获奖证书或“英才计划”结业证书等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在数学或物理等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相关支撑材料(如:证书、论文、专家推荐或中学推荐等)。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查: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
2.初试:材料审查“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理
3.复试:初试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在我校兴庆校区进行。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资格认定: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优惠等级。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第五条“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高考专业录取;
5.结果公示: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优惠等级和入选专业等信息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参与高考自主招生报考与录取。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1.在当地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上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不含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2.在当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仅限于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注:(1)浙江省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2)上海籍考生的优惠分值将按第七条中说的折算办法折算后计算。
六、日程安排
3月2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4月30日前,公布材料审查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5月1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的后续考核环节,并进行缴费,没有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允许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6月10日,初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6月12日前,报名系统内公布初试成绩及结果;
6月15-16日,复试(15号下午报到,16日全天面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自主招生复试指南”);
6月20日左右(具体日期届时将在报名系统内通知),报名系统内公布复试成绩及资格认定结果,考生再次确认专业;
6月22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清单”中规定的部分,必须真实、完整;
2.在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现场通过我校专家面试与考察的考生,须根据已签《优秀竞赛生信息确认表》的内容,按我校自主招生简章,完整填写报名和专业志愿等信息,没有完整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2018年的自主招生选拔,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体检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4.本简章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5.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含浙江和上海)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6.对浙江和上海籍考生,各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7.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8.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9.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投档的批次;
10.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监督机制
1.
2.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材料审查结果、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成绩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和录取名单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4.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
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办法由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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