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计划招生45人,全部为理工类。招生专业有: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报名考生情况,综合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并于各省填报志愿前通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
二、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学习成绩优良,要求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三、网上报名
自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个人陈述(字数要求1000左右,包括①自身成长经历及人生理想;②个人特长、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对大学学业的规划;④曾经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以上四条分别作为个人陈述四部分内容的标题);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3)中学推荐表(附件下载模板,请考生联系中学填写并签字盖章)。
报名信息填完后请下载并打印《
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符合我校要求,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报名完成后,均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
四、审核选拔
1、材料审核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以及有关省(区、市)的资格审核结果等进行材料审核。
2、确定初审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审名单并于5月底之前进行公示。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本人。
五、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我校认定的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其中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于浙江省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2018年的选考科目要求。
2、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专业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保持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无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填报高考志愿完成后,请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高考成绩志愿回执》,于7月5日之前传真件或扫描件传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按要求填报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3、录取专业
录取时将按照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根据回执收取情况,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所报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及专业。
六、监督机制
中学及考生本人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认定为在国
“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及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选拔办法、工作程序及审核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信息网:http://zhsh.cugb.edu.cn 电子邮箱:zhsh@cugb.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10-82321259 传真号码:010-82326956
纪检监督电话:010-82323776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54.doc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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