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全国近200所高校的700多位代表齐聚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千人大礼堂,对《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解读,直面“如何正确理解和推广使用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主题,共寻全面提高药学高等教育质量新路径。本次《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是继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后全国首批召开的解读会,受到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
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教授介绍,此次召开的《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不仅是希望学校、专业的管理者能够掌握标准,用以提高药学类专业的办学质量,提高药学人才培养的质量;而且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本学校的药学类专业发展标准,办出高质量、有特色的药学专业。
此次对《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解读十分全面,涵盖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了专业概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和附录等8个部分。其中附录部分又根据专业特点不同有所调整。标准中除了对人才培养、高校特色办学、社会责任定性要求外还具体列出了“每个专业有6-8门必须开出的核心课程”“新开办专业,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15人”“大部分实验的仪器台套数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4人的需要”等定量的要求。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教授表示,对于没有达到《国标》的学校,他们会在接下来几年帮助、协助他们达到《国标》线、推动教育规范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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