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将从资金投入、机制建设、支持方式、绩效评价、改革创新五个方面发力,全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2018年筹措“双一流”建设相关资金11.8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创新能力,省财政厅将围绕“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构想,不断加大对高校投入力度,多元化提供财力保障。今年筹措的11.8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高等教育综合奖补和专项补助、省部共建专项等“双一流”建设项目。对省属高校,省财政将以专项和奖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以省级高等教育综合奖补投入为主,通过分层分类引导,鼓励我省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加快发展,形成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对部属高校,以支撑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为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主要包括高端人才引进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配套补助。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资金筹措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包括建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引导机制,省财政通过设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对省属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向我省高校捐赠;建立市州投入奖补机制,按地方财政对高校投入的一定比例对高校给予奖励,鼓励高校所在市州加大对高校发展建设的投入。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分周期实施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目标绩效导向,注重资金追踪问效,结合各高校报送“双一流”目标和进位情况对相关奖补资金予以预拨,周期结束后按照高校和学科实际目标完成情况清算,推动实现“双一流”建设绩效目标。
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多方位扩大办学自主权。落实和扩大湖北省高校薪酬分配、经费及资产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科研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自主权,落实高校税收优惠等多项政策,为高校“双一流”建设发展减轻压力、增添活力,注入动力。(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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