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须满足区域与户、学籍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国家级贫困县。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是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二是户籍方面,国家专项计划要求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要求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是学籍方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录取:平行志愿单独填报
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贫困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