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一、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取消现场考试,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二、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采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于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三、实验艺术、书法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初审,初审办法将于近期另行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于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四、建筑学专业取消现场考试,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联考合格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五、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将于近期另行通知。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
六、华侨港澳台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取消现场考试。其中华侨港澳台中考生报考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将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其他专业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考核,作品提交要求将于近期另行通知。
以上专业考试调整方案面向已在我校报名并完成确认的考生。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初审的划线办法和合格名单将与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的初审合格名单,以及艺术与设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试合格名单一并公布。
学校组织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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