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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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来源:教育部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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