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高校对各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保送生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参加了普通高考
报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
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讲礼貌,谈吐举止文明。
3.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和《深圳外国语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4.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品德表现优良。
5.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秀。学业
水平测试成绩达到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对于外语类保送生要求口语纯正,听说能力强,阅读写作水平好。
6.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每一堂体育课,体育成绩达标。
7.在校期间如果有违反校规行为并受到学校处分,在未
撤销处分前不具备推荐资格。
二、量化评定方法
1.综合学习成绩。保送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学生当年报考的高考考试科目相同。确定保送推荐资格的考试按各科成绩计算总分,语数英成绩按照原始分计算,多语种学科以英语成绩为标准折分计算,必选科目历史/物理成绩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多的一科为标准折分计算,选考科目地理/化学/政治/生物成绩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多的一科为标准折分计算。高校校荐资格按照语数外三科成绩计算。
如:多语种成绩=[多语种原始分*(英语均分/多语种均分)],必选科目历史/物理成绩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多的一科物理为标准折分计算。如:历史成绩=[历史原始分*(物理均分/历史均分)],选考科目地理/化学/政治/生物成绩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多的一科化学为标准折分计算,如:地理成绩=[地理原始分*(化学均分/地理均分)]。高校校荐资格按照语数外三科成绩计算。
2.加分项目。为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并根据高校对外语类保送生的特殊要求,对以下情形实行加分:
(1)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省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者加5分;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加20分;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加25分,获得一、二等奖加30分。
(2)凡高中阶段在“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全国半决赛资格并参加半决赛者加5分,获全国总决赛资格并参加总决赛者加10分,获全国总决赛二、三等奖加15分,获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以上、特别单项奖加20分。
(3)凡高中阶段多语种学生在全国组织的演讲比赛、写作比赛中获三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者加10分、一等奖者加15分。
(4)除以上三项加分项目外,其余加分资格认定和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64号执行。)
3.对加分申报与加分标准认定的说明:
(1)同一项目或同一学科获得不同级别(或不同名次)的奖励者,按其分数最高的一项加分;
(2)获得不同项目或不同学科的奖励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一项加分;
(3)以上加分均按原始分记入总分;
(4)加分由学生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保送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交学校推荐保送生办公室,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分标准。
4.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综合学习成绩+加分项目分数。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排序:按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保送生推荐资格确定
1.外语类:根据教育部当年批准我校推荐保送生名额数进行推荐。2021届高三年级所有具备外语类保送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行向高校申报,在高校保送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多次参加高校的外语类保送考试。个别高校如有校荐要求,每位学生只享受一次校荐资格。
2.竞赛类:只要符合教育部规定,自己选择报名、学校审查后予以推荐。每个学生参加高校竞赛类保送考试不得超过三次。
3.凡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相关学科竞赛获奖者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已经办理出国手续或在国际书院就读的学生,不能参加国内高校保送;当年已经确定为保送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再向其他高校提供该生的成绩及相关证明。
5.保送生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当年国家的 “普通高校保送生招收标准”和有关院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要求。
6.推荐名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原则确定。
四、保送生后续工作安排
被高校确定为拟录取保送生后(后简称“保送生”),不得放弃保送生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保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要求回校复课,参加高考。保送其他院校的学生不参加学校文化课的学习,原则上不参加高考,如要参加高考,需自行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所有保送生都要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缺席。年级根据保送生综合表现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并录入档案。保送生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如果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经保送生领导小组审议将取消其保送资格。
五、附则
1.公示:本《办法》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至少一周以上,有违反本《办法》者将被取消保送资格。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
3.本《办法》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由深圳外国语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修改。
4.未尽事宜由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的处理将报请上级相关领导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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