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一、招生条件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各外国语中学保送生推荐资格,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
0-32人 | ||
0-30人 | ||
0-10人 | ||
0-10人 | ||
0-8人 | ||
0-10人 |
备注:
(一)以上计划为暂定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列出的专业。这16所外国语中学是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
(四)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生须于2021年1月20日17:00前完成报名。
(一)填写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填写、提交并打印《
(二)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1.《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需上传);
3.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证明或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
5.申请人其他获奖材料(市级或以上等级奖项,如外语类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备注: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外语类专业招生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通过者获得考试资格。参加考试的考生初审结果,考生可在阳光高考报名系统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须于规定日期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资格(如考生不确认,则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类别 | 时间要求 |
上传报名材料 | 2021年1月20日前 |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 | 2021年1 月27日前 |
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 2021年2月18日前 |
2021年2月28日 |
(二)
招生专业 | |
备注:考试具体安排指引和考试须知将于2021年1月底在
(三)录取原则
根据面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提交材料择优拟录取。
(四)录取办法
1.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申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提交材料,确定考核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并于
2.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3.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新生奖励计划
(一)国际交流资助:经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可获最高3万人民币的资助;
(二)根据考生意愿可自主选择就读外国语学院相应微专业或双语班,
(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优先修读其他专业双学位资格的机会;
(四)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专业
(五)申请助学计划:在校期间,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助学项目:1.额度1-5万元的助学金;2.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六、有关规定
(一)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跨学院/专业进行辅修或修读双学位。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三)请务必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有关招考信息,并根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
学校纪监部门对保送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
1.招生咨询部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邮政编码:518060
咨询电话:0755-26732702(周一到五8:30—11:30,14:00—17:00)
电子邮箱:shuowang@szu.edu.cn
2.招生咨询部门:
地址:
咨询电话:0755-26536235(周一到五8:30—11:30,14:00—17:00)
电子邮箱:zsb@szu.edu.cn
3.
八、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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