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我校在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1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 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5月30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1年5月30日在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
2.我校及时通过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
附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文科 | |
2 | 文科 | |
3 | 文科 | |
4 | 文科 | |
5 | 文科 | |
6 | 文、理 | |
7 | 理科 | |
8 | 理科 | |
9 | 理科 | |
10 | 理科 | |
11 | 理科 | |
12 | 理科 | |
13 | 理科 | |
14 | 理科 | |
15 | 理科 | |
16 | 理科 | |
17 | 理科 | |
18 | 理科 | |
19 | 理科 | |
20 | 理科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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