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一、招生计划
1.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各省(市、区)高校专项计划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历年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并参考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制定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并在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2.招生专业包括:
3.“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4.“3+1+2” 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
5.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类考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边远、贫困、民族等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报名程序
报名一律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县(含县级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学方具有推荐资格。各中学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及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1年4月17日至4月25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上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平台系统限报3所学校)
将所需报名申请材料扫描(jpg格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上传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户籍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表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第1-2页由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
5.家庭经济困难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符合条件者提供),由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扶贫办开具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户籍、学籍资格经各省(市、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中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6月底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均须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1范围内,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规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如有退档考生,则按缺额计划根据剩余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同分考生依据我校章程中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顺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将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入选资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报考
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在当地公布的对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591-22865583。
2.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
3.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并在新生报到时,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兼传真),228678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ks.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八、本章程具体解释由由
(图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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