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六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第一批本科(含
(4)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提前高职专科二批(含
(6)高职专科批次。
2.志愿设置
本科艺术类B段,
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本科中除艺术类B段、
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C段和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艺术)均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3.调剂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剂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4.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符合有关高校相关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并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中规定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各类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民族班和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限总政审查备案的考生报考。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二批本科为填报志愿资格线)下80分以上,经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考生方可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21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
5.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6.考生填报志愿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对自愿放弃志愿的考生,凡在年度集中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机会,即凡二批本科及二批本科以上批次(含提前高职专科一批次)申请自愿放弃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二批本科及以上批次所有志愿(包含征集志愿)的录取,但允许其参加提前高职专科二批(仅
填报公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填报
7.填报军事院校(含
8.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
(图片来源:摄图网)
文章来源:宁夏省教育考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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