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重庆市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内涵式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近日,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将我市高校分为综合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技能技艺型四种类型。
高校分为这四类
《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点建设综合研究型高校2-3所,综合研究型示范高校建设数量视发展情况确定,建设应用研究型示范高校3-5所、应用技术型示范高校4-6所、技能技艺型示范高校12-15所。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类别明确、结构优化、定位准确、具有重庆特色的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体系。
《意见》中将我市高校分为综合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技能技艺型四种类型。这种分类是在国家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校的基本情况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确立的。
实施人才分类培养
高校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综合研究型高校主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深厚人文素养、系统理论基础、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与家国情怀的拔尖创新人才、跨界融合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和高端智库人才。主要举办优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应用研究型高校主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卓越应用型人才,重点培养创新型工程师和高级管理人才。重点强化本科教育,按需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
应用技术型高校主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革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的现场工程技术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人才。重点办好本科教育,适需择优发展研究生教育。
技能技艺型高校主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基本理论知识、较强一线生产、服务、管理操作动手能力的技术技能和社会服务人才。
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据悉,四种类型高校将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综合研究型高校逐步扩大研究生招生比例,注重增列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和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量,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协调发展;应用研究型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重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巩固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
应用技术型高校重点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可创造条件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应当与职业资格紧密衔接,支持政策重点向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科点倾斜。
综合研究型高校和应用研究型高校,积极开展普通本科自主选拔招生试点探索。应用技术型高校和技能技艺型院校,逐步扩大春季招生规模。完善专本贯通培养方式和高职院校(技能技艺型高校)“知识+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招生改革试点的范围,积极探索从实践岗位上招收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免试入校学习的政策。
建立高校分类发展转换机制
同时,还将建立高校分类发展转换机制。在鼓励高校按照综合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技能技艺型分类发展的同时,建立高校分类发展转换机制,允许各类型高校根据发展能力和需要,重新优化调整发展类型,鼓励高校在具备条件和实力的前提下向更高目标迈进。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一批各类示范性高校,这是我市分类发展文件与其他省市同类文件的最大区别,也是推进我市高校分类发展的抓手。示范校的设立,是为了通过树标杆、建标准,为分类设置、分类发展、分类指导、分类评估、分类拨款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分类发展政策落地。建设示范性高校的数量根据各类预设高校总数的40%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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