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招〔2019〕41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29日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成绩: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下同);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往届生、社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成绩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成绩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成绩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全省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4日。不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执行。①高考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人20元,考试费为每门26元,5门共150元;②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技术课程(信息技术)20元,其他科目每门15元。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已在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和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各地要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处汇总提供。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随迁子女考生以及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4.凡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的组织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随迁子女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同时,报名点通过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核对,进行确认报名点的操作。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进行再次审核。两次结果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读取身份证的信息为准,且须由报名管理员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报名管理员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并仔细校核所填信息。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下载《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高考报名系统(www.jseea.cn或pgbm.jseea.cn),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符合规定的统招批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院校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时。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7.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考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务必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订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在高考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网上报名、支付、确认的进展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另外,为强化安全管理,管理员认证密码采用一次一密,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各级管理员要确保手机短信功能正常使用。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5.根据报名工作管理规定,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功能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报名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六、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江苏省2020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或《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招生考试机构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具体要求如下:
1.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江苏省2020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所在中学(报名点)初审,11月15日前交县(市、区)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应结合实际,由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于申请艺术类省统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各地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评估意见,形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
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八、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2020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网上确认和缴费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确认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
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由报考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九、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应届生可先交由班主任或教务人员预审把关,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特别是借考人员的选修科目组、考生类别和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整肃考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社会考生和随迁子女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确保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2.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3.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4.江苏省2020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5.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
考生情况登记表
6.江苏省2020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附件:苏教考招〔2019〕41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