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分(不含任何加分)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以下条件可破格入围校考: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
破格学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含)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区、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的以上两类考生学业水平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生21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科类(选考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在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高考成绩相同时比较数学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
第二类考生单独考核。
2.体育
体育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0年8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并按要求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跨越三个世纪的
根据此次文件精神,学校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十年探索的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系统研究了未来能够承担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任的人才成长规律,特制定“
学校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为:吸收具有创新潜力和远大志向的优秀学生,为之打造“厚植基础+使命推动+好奇心驱动”的强基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远大志向,具有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多元文化理解能力和全球视野的创新型领袖人才,为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高科技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1.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具体细则以校内
2.本博衔接培养方案
对于强基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遴选,择优给予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推免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热爱基础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
(2)满足学校免试直升研究生的基本资格条件。
推免的其他规定由相关学院制定并解释。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前修读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学分可以纳入研究生成绩记录。另外,学院将推荐学生参加
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瞄准科学前沿,凝聚一支具有国际水准与业界重要影响的导师队伍,提供国际一流的课程体系,为博士生成才之路提供坚强的保障。
3.其他激励机制
除了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之外,各学院还将为入选强基计划的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同时鼓励强基计划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赴海内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参加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选拔
(四)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五)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 sjt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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