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要求,现将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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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要求,现将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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