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河南理工大学(简称“河南理工”;英文: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简称“HPU”)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在黄河之滨、太行之阳的焦作诞生,成为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历经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简称“焦作矿院”;英文:Jiaozuo Mining Institute,英文简称“JMI”)和焦作工学院(简称“焦工”;英文:Jiaozu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简称“JIT”)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科建设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地矿学科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第三,为全省普通高校唯一A类学科;矿业工程学科为“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河南省高校唯一世界50强学科;建有4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2个省一级重点学科,2个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和开展本硕、硕博连读资格,入选“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获批全国工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有9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建有国家级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4项,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3个、特色专业10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21门;获得100余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誉称“小城办大学的典范”。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3、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学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6、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总成绩=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
7、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要求主科成绩不低于主科总分值的80%),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8、舞蹈编导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文化总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9、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30%]
即: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
10、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综合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1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
数据来源: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