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有金融、应用统计、会计、工商管理、工程、新闻与传播、税务、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统计学、财政学、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优势学科和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
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和3个省级名牌专业。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21门,获批“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国家级2项,省级3项。
录取规则
1、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3、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120%以内。
4、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6、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专业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系统”中的“编辑投档单位模板”,“各级志愿间的关系”和“各专业间的关系”按“分数优先”、“级差为零”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8、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0、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本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11、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12、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函【2021】8号),西安财经大学与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自2021年起开始联合举办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项目批准书编号MOE61DE2A202164N)。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代码020301KH,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为四年,采用“3+1”模式培养,学生前3年在西安财经大学就读(办学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4年在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就读(办学地址为德国波恩市)。
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安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达到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3、预留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