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结合
一、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具有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2016年秋季入学且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除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过的保送生外,其他所有学生(含高考统招生、各类特长生和自主招生等)当年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地为上海的考生2016年高考成绩须达到2016年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
(三)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学年学习(修读所在院校规定的课程或学分)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四)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三、
文科类专业
理科类专业
具体
四、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插班生统一登记注册:5月15日至5月21日考生可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然后选报高校,即
(二)报考
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等操作后按网页提示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含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报名表、
(三)初审与笔试:5月26日起,考生可在
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四)
入围面试人选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确定。面试的具体要求与安排可查看面试准考证中的说明。
(五)面试结果与预录取:6月中旬,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面试结果。我校将结合笔试与面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预录取名单将在
预录取考生须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通知回执、《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一并寄至
预录取考生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在院校开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寄至我校,我校将进一步审核。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相关材料若不符
五、学籍管理
(一)通过考核的学生,经
(二)在取得
(三)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
(四)根据我校规定,插班生不再享受
(五)学生修满入读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
八、本简章由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