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6号)等文件规定,我校结合本校学科特色与培养目标,2018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7—2018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品德优良,一年级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并经学生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且未填报其他高校插班生。
二、招生计划
院系 |
专业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计划数(人) |
备注 |
中国语言 |
|
文科 |
5000 |
4 |
|
|
|
文科 |
5000 |
4 |
|
|
|
文科 |
5000 |
4 |
|
核科学与技术系 |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不宜,部分专业课程 |
航空航天系 |
|
理科 |
5000 |
4 |
|
|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色弱不宜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
理科 |
5000 |
4 |
色盲色弱不宜 |
总计 |
28 |
|
三、
文科类专业
理科类专业
具体
四、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14日至5月18日,考生登录
完成网上报名等操作后按网页提示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并经所在高校盖章后,与学籍证明、大学成绩单等材料一并于5月21日前(邮戳为准)寄至
(二)初审与笔试:5月25日起,考生可在
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三)
入围面试人选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确定。面试的具体要求与安排可查看面试准考证中的说明。
(四)面试结果与预录取:6月中旬,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面试结果。我校将结合笔试与面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预录取名单将在
预录取考生须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通知回执、《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即考生录检表,须所在高校招办或档案馆盖章有效)一并寄至
预录取考生须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所在高校开具的第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寄至我校,我校将进一步审核。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相关材料若不符
五、学籍管理
(一)通过考核的学生,经
(二)在取得
(三)学生在原就读高校所修课程及学分,可根据《
(四)根据我校规定,插班生不再享受
(五)学生修满入读专业规定的所有学分,通过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插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八、本简章由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