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学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一)、非退役士兵(总计103人): (二)、退役士兵(总计2人):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4、我校为 | |
九、录取规则 | 1、报名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7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2、报名条件: (1)本校各“专升本”专业,对考生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设有限制,具体可报考专业详见考试院报名系统。 (2)考生须持有大学 (3)考生须持有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2)、(3)所列证书限制。 (5)本校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3、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14:00-2017年4月27日14:00 报名网址: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4、现场确认: 针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联合培养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1:00 普通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8日13:00—15:00 确认地点: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3)大学 5、录取办法: (1)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计算机基础考试,并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方有录取资格(退役士兵不受计算机成绩限制)。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课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的合计总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参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参考专业基础课成绩。退役士兵的录取根据其单列的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不接受考生调剂专业) (3)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的考生须符合联合办学学校相关项目的遴选条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 (4) 2017年5月20日始,学校将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和成绩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ygzs.shutcm.edu.cn/)予以公示。2017年5月27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核。 (5) 2017年7月2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6、考试内容 (1)普通专升本(非退役士兵) ①计算机基础 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免试。 ②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中药药剂学、中药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 专业基础课:生 专业课:基础 (2)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 (3)退役士兵参照2016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由我校组织单独命题与考试。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每人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参加2门考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交费:14+26×2=66元 参加3门考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交费:14+26×3=92元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021-51322028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纪委:021-51322410 | |
十四、网址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1、考试时间 (1)普通专升本(非退役士兵):除 专业基础课2017年5月6日9:00—11:00 专业课2017年5月6日14:00—16:00 计算机基础2017年5月6日18:30—20:30 (2) 专业基础课2017年5月3日9:00—11:00 专业课2017年5月3日12:30—14:30 计算机基础2017年5月6日 18:30—20:30 (3)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 (4)退役士兵 单独考试2016年5月6日9:00—11:00 2、教学形式:(1)除 3、学制: 4、入学复查 学生入学时将进行高职高专毕业文凭、各类相关资格证书的鉴定及体格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