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全球治理和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走进国际舞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3月25日,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李明、副院长蓝蓝,与凤凰公证处暨凤凰公证研究院签署深度合作协议,与天津大学教授、凤凰公证理事长车承军和海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凤凰公证处主任徐春雷等一起为“天津大学法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揭牌。
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北洋大学律例学门,中国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由此发端。自2015年6月复建以来,天津大学法学院坚持“高起点、入主流、有特色、国际化”的办学方针,遵循“崇法厚德、致公天下”的院训,致力于构建职业型、特色型、国际型的法学教育体系,在培养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拔尖创新法学人才方面成效显著。
“凤凰公证”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秉持“大诚至信”核心价值理念,锚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确立“高起点规划、高规格组建、高标准服务、高视野前瞻”的国际化发展定位,不断开拓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等新型公证业务,为各类营商主体及来琼外国公民提供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倾力建设中国法律信用的“百年老店”,为建设中国特色公证制度积极探路。
本次揭牌成立“天津大学法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旨在具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求,充分发挥天津大学法学院和“凤凰公证”功能互补与资源共享优势,促进理论与实务融合,为培养更多复合型、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开辟新的路径。双方约定,三亚凤凰公证研究院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在理论研究方面互为合作伙伴,凤凰公证处作为天津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教学实习基地。同时,凤凰公证将为天津大学法学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涉外企业风险防控项目落地海南自贸港提供便利条件。
双方提出,共同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海南特点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对接服务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搭建开放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综合平台。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座谈会、专项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论坛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以此不断推进务实合作和深度交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治理,迫切需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提升国际法律实务应用能力,满足新时代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天津大学法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的成立,应时而生,顺势而为,必将有利于强化国际法律实践教育,促进涉外法律知识与国际法律实践的无缝衔接,有效提高涉外法律事务应用能力,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