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凯旋校区、长德校区、高新校区和泰来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
学校建立了适应职业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体系,涵盖工、教育、文、管、经、艺术、理等7个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12个,省级本科高校一流专业12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卓越
特色专业
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
2023年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符合投档条件的线上考生全部投档,按照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
3.专业(类)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类)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以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志愿无级差要求。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能满足专业(类)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类)调剂,可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中未录满专业(类)。如不能满足空缺专业(类)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均予以退档。
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若出现同分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皆相同,则“3+1+2”模式改革省份优先录取首选科目成绩高者;“3+3”模式改革省份取3门选考科目中分数最高的科目(最高分科目),优先录取最高分科目成绩高者。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如同一院校志愿(专业组)含两个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时,考生填报其中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该院校志愿(专业组)中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6.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依据《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7.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凡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类)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
学校组织艺术专业(类)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学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学校艺术专业(类);非组织校考省份,学校承认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使用文化课成绩或者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