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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来源:武汉大学 2399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资远代表学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为我校颁发特邀咨询专家聘书。

会上,李资远解读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颁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他表示,本次会议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共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为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贾宇结合工作实际,就司法机关如何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联系和互动,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谈了三点认识:一是坚持科学育人。通过深化院校合作,从易到难,逐项攻坚落实。推动建立符合法治建设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坚持实践为先。法学理论只有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才有生命力,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导向,真研究问题、解决真问题。三是完善合作机制。签署协议为开展院校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但这只是第一步,真正取得实效,需要在定方案、求进度、抓评估上狠下功夫。

据悉,该战略合作协议包括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互聘互派、智库共享、合作培训、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数字平台建设等10个方面内容,提出双方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合作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搭建多元化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多项举措,通过深化拓展合作领域,致力于共同打造更具规模、更优品牌、更大效应的院校合作新模式。

国内合作部、法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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