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及《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我校已组织完成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由于大部分考生在报名时尚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材料,请这部分考生于7月20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4个材料(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hszsb@hainnu.edu.cn,否则将影响录取通知书正常发放。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映问题,学校将及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我们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0898-65882013(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0898-65888710(学校招生就业处)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考拟录取名单.pdf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8日